我認為現階段台灣能源永續發展的實施方法
若要符合台灣能源永續發展的策略,並考慮現實政經環境狀況下,在重新擬定能源政策之前,須要先調整政府組織及行政區域,設置「環境資源部」、「永續發展委員會」、「能源署」、「原子能管制委員會,及早實現2004年兩位總統候選人皆有的共識與承諾。因此,在整合提升層級後的能源權責單位後,可從三個層次來擬定一個符合大眾期待的能源政策、公共政策。
一、 堅持永續發展基本原則:
任何政策都須具有未來前瞻性,能源政策擬定必須以百年為規劃。考量後代能持續擁有優質的環境,持續使用地球的資源,因此重視生態環境與環境資源的維持才能永續發展使用。再加上大眾接受性、社會價值的觀點與具體可行性等原則,並建立一個安全的家園以維護住民安全以及人民與國家的永續生存與經濟發展的基本條件,應是最基本的永續發展原則,也才能形成一個符合大家期待的公共政策,因為能源政策本身是社會與政治議題(人類行為所造成的問題),不可偏離人類期待。
二、 解決能源基本問題,適合本土特性:
一個適合台灣的能源政策,還必須針對台灣的能源環境特性與問題來考慮評估,莫盲目跟從國際潮流,需衡量台灣的特質、當前環境,研究適合台灣的幾種多樣性能源資源,以整合永續能源基本目標,建立永續能源發展與穩定的能源供需體系。因此,提升能源效率,避免過度開發資源,促進政府政策改革,開放能源事業、加強研究發展。並作節約能源教育宣導,積極發展再生能源…等,都是解決台灣的能源問題的重要課題。
三、 經濟可行性:
最後必須評估的就是「經濟效益成本」問題,如果無法一次達成能源政策目標,我們可以分階段達成,但絕不能不去解決能源的問題。
AMOS 9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