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美麗灣開發案  杉原海岸將不再美麗    (文/蘇甘霖)
  「阻礙台東建設的人,是台東人的公敵。抗議假環保,假台東人滾出台東!」
 
  今年(2007)八月底,400多名抗議群眾在台東大學門口高喊「要建設、要經濟、要就業」因為八月初,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最大股東娜路彎宣佈撤資,引起台東震撼。抗議人士說,地方重大投資案被歪曲抹黑,導致財團撤資,令人痛心。
 
  從這起抗議事件看來,可以發現環保團體的監督與檢舉發揮了一定的效果,使開發案可能因而停止。但也引起部分在地民眾與環保人士的緊張對立關係,環保跟經濟又見衝突關係。究竟事實為何,開發案是否違反環評?許多民眾仍不清楚整起事件的過程。更摸不清楚台東的未來將是如何!
 
   「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是台東第一個BOT案,位置選在台東縣卑南鄉的杉原海岸。杉原海岸是東台灣唯一的沙灘。台東縣政府為了增加縣政收入,將這片6公頃的沙灘以一個月3萬元的租金及2%的權利金,租給美麗華集團,租期50年。預估縣政府可收取經營權利金、土地租金、所得稅等,共超過5億2千萬元。
  
  美麗灣開發案於2004年底動工,主建築至今已興建至5樓共100多間旅館。但因未經環境影響評估即動工,遭受環保團體抨擊。業者於2006年補送環評書到台東縣政府審查,總面積變成六公頃,尚未通過審查。縣長鄺麗貞強調,縣政府一切依法行政,絕無徇私圖利。縣府環保主管機關認定美麗灣渡假村主體建築部份,因未超過1公頃,依法免實施環評;至於擴建部份,美麗灣財團申請開發 0.9公頃,卻超限開發5、6公頃,違法施工長達1年以上,環保局已經開罰30萬元,並且已經停工。環保署則在七月發函認定,此開發案違反環評法,必須立即停工。但台東縣政府及業者依然繼續施工旅館建築,以分期開發方式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環保聯盟台東分會指出,全案不僅破壞海洋生態,台東縣政府更有賤租國土、圖利財團之嫌。執行委員廖秋娥表示,杉原海岸是公共財,業者違法開發已剝奪大眾親近海灘的權益。總幹事劉炯錫(台東大學生命科學研究所教授)也指出,建築廢土傾倒在美麗的沙灘上,勢將影響珊瑚礁和熱帶魚的生長。環保團體和立委賴幸媛多次指控台東縣政府包庇業者規避環評,且施工破壞環境,更是大動作前往台東地檢署按鈴控告鄺麗貞和相關人員,引起地方關注。林雲閣表示,按鈴申告至今2個多月尚未開庭,對於是否有地方勢力介入司法體系,或是司法單位需要更多時間蒐證調查,目前難以論斷,會持續觀察。
 
  事件延燒至八月,「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最大股東娜路彎董事長林炎煌為表示對環保團體的無奈而宣佈撤資,引起台東震撼。台東縣政府表示,環保團體以偏蓋全,杯葛動作頻頻,造成縣政府的許多困擾,但台東縣政府仍然以最適法的方式加以處理,並希望開發業者,不要因為環保人士的抗爭,或因環保議題卡在環評,而對投資台東產業市場有所退縮。八月底,多次舉發美麗灣渡假村涉及不法的台東環保聯盟,卻被當地利益團體批阻礙台東經濟發展,率眾向環保團體抗議。秘書林雲閣表示,經濟發展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因此破壞環境,違法開發。海灘不是財團的土地,而是每個人的家園,且美麗灣開發案明顯違法,應該立即拆除。

  目前全案尚未進入司法程序。開發案則仍持續進行。


相關連結:
環保聯盟台東分會的影像部落閣


找不到的引證:「環署綜字第0960049484號函」
 
環保署於96年7月9日已經以環署綜字第0960049484號函表示,此案「位於山坡地…整體開發面積約5.9公頃,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直接否定台東縣政府認定得以切割投資案之方式而不實施環評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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